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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转让方名称:新疆可克达拉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5352797900
特别 告知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意向竞买人必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不了解我司收费标准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我单位将按照约定处置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
2.郑重告知所有意向竞买方:请亲自勘验现场,核对好资产明细,仔细阅读公告,核对项目资料,清楚了解我司收费标准,无异议后再联系工作人员报名缴纳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最近一期审计报告(2025年度)或财务报表显示净利润为正;意向受让方须具有企业法人资质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意向受让方经营范围应包含建筑物拆除、再生资源回收、金属废料处理。意向方应须具有厂房拆除相关业绩;意向受让方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意向受让方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标的物资产位于69团新五连、六连、七连。
5.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后续产生的改造、拆除、运输、清运等一切后续费用以及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转让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最近一期(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显示净利润为正。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提供。
3.具有企业法人资质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4.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全额交易保证金50万元
5.意向受让方经营范围应包含建筑物拆除、再生资源回收、金属废料处理;意向受让方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意向方应具有厂房拆除相关业绩;意向受让方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转让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办理移交手续
7.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后续意向受让方产生的改造、拆除、运输等一切后续费用以及相关安全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1、本次处置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资产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保证。本次处置标的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竞买人亲自勘验标的物。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我司进行咨询和报名。
1、缴纳:金额5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10-19 13: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我公司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我公司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与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我公司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5)受让方受让标的后,未按照规定时间提取变更标的权属的。 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一次性向我公司交纳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车辆,废旧物资,须后期拆除的标的除外)。在我公司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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